总局办公厅关于保健食品延续注册审评期间注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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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18-03-22
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:
你局《关于保健食品延续注册期间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合法性的请示》(粤食药监局健〔2018〕2号)收悉。经研究,现函复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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